拉线电兔子 徐水老乡不幸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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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媛核实报道:徐水县的姚强(化名)本想趁着农闲抓点野兔卖,没想到,他设下的电兔子的电网,没电到兔子,却电死了老乡。
四年前,同样是他设的电网,还电伤过其他三人。日前,保定徐水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姚强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0月21日16时许,姚强用一辆吉普车拉着一块12伏的电瓶、一台捕鼠器和一千多米铁丝,去地里电兔子。把电接好后,姚强没设任何警示标志,就到朋友家吃晚饭。18时许,他回去检查电网时,发现本村的赵某被他架设的电网电死在麦田里。
案发后,姚强赔偿了赵某的亲属经济损失31万元。经过多天的考虑,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理,姚强在四年前从一个朋友处找来捕鼠器,自己买了铁丝和电瓶,开始电兔子,曾致三人触电受伤,还电死过朋友的一条狗。本着好玩的心态,他一直没有停手。
法院认为,姚强为电野兔在公共场所架设电网,且不设任何警示标志,致多人受伤,并最终导致赵某死亡,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责任编辑: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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