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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可减少医药费用470余万

    中新河北网保定3月11日电 保定顺平县委宣传部11日透露,该县今年在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全年可减少群众医药费用470余万元。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中国医改的五项重点之一,顺平县作为河北省第二批试点县,将新医改政府补贴资金纳入2011年财政预算,将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所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实行进价销售,差额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真正实现“百姓看病不贵,医生收入不减”。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3月5日以来,顺平县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均设立了专门咨询台,向广大群众讲解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同时,各医院将所能提供的药品名、进货价、销售价全部进行公示,让老百姓随时可以查询到自己购买药品的价格,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孙静 吴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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