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现食盐供销及价格异动情况以来,市物价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食盐价格违法行为,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的专项大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盐价格典型违法案件。
典型案例之一:涞源县涞百购物广场哄抬食盐价格案。主要违法事实:3月17日,该市场食盐销售情况如下,低钠盐政府定价2.6元/袋,实售3.3元/袋;钙强化营养盐政府定价2.0元/袋,实售2.5元/袋;400g包装的海晶加碘精制盐政府定价1.0元/袋,实售1.5元/袋。处理结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典型案例之二:定兴县华联商厦超市食盐销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案。主要违法事实:3月17日,该商厦400g包装的精制盐定价1元/袋,实售3元/袋;加锌、加铁营养盐定价2元/袋,实售4元/袋;定价2.5元/袋的低钠盐实售5元/袋。处理结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000元。
典型案例之三:阜平县鸿福超市食盐销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案。主要违法事实:3月18日上午10时30分,阜平县物价局接到举报,反映鸿福超市食盐价格上涨,有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钙强化盐定价2.0元/袋,实售4.0元/袋;低钠盐定价2.6元/袋,实售4.6元/袋。多收价款500元。处理结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多收价款,并处3倍罚款1500元,合计2000元。
典型案例之四:定兴县高里乡陈村建立超市食盐销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案。主要违法事实:3月18日,高里乡陈村建立超市400g包装的碘盐定价1.00元/袋,实售10.00元/7袋。处理结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留好购买票据或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宋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