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葛西劝 通讯员田永立、韩瀚) 笔者近日从保定市财政局了解,该市贯彻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去年12月31日止,全市共受理报废汽车10015辆,发放补贴资金13275.2万元,居全省第二位。
自2009年6月1日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先期垫付100万元,在全省率先办理了此项业务。随后,陆续垫付补贴3300万元,特别是2010年提高补贴金额后,车主参与以旧换新热情充分释放,对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促进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把关,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