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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7县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将得到住院补偿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郭志昆 通讯员赵向辉)今年保定市南市区等7个县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将得到2000元的住院治疗补助,有近千名病人从中受益。

    记者近日从保定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会议上获悉,保定市出台了《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在原有3个项目示范区(北市区、清苑县和徐水县)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南市区、新市区、高碑店市和高阳县四个示范区,项目执行单位仍旧为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要求原示范区继续完善和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提高基层人员执行项目的能力。而新增示范区要抓紧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对示范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筛选、诊断复核,建立管理治疗档案,同时开展人员培训。

    新增筛选、复核和登记重性精神病人,北市区50人、清苑县100人、徐水300人、高碑店市和高阳县各200人。开展危险性评估,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并录入国家数据库。经项目示范区治疗组精神科医师会诊、审查,项目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将得到2000补助。

    由社区医生按照对纳入健康管理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进行随访。对危险性等级高的患者,由精神专科医生对社区医生的随访每季度提供一次专业指导。对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每季度1次相关理化检查,并由专科医生每半年开展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调整,对有危险行为的贫困病人进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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