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开展保定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监督作用,该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对无视政策纪律,侵占、挤占、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项举报。
举报内容:
一是2010年度安排实施的企业养老保险、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环保资金等4类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是2010年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2008-2010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三院”(养老院、孤儿院、敬老院)建设、2009—2010年节水灌溉、2006-2010年高速公路(含引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6类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