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葛西劝 通讯员安亚静)日前,保定市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搞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变相推销学习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甚至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理。
为强化监督,该市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家长委员会等,形成学生评教师、教师评班子、社会评学校的评议机制。
坚持惩防并举、依法问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