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保定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寇国莹)日前,保定市物价局向全市房地产企业发出了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近期,保定市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违规违法企业将面临重罚。
保定市物价局向全市房地产企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可按建筑面积也可按套内面积标价;现房、预售房,住宅、非住宅都要“一房一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标示所有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要使用价格手册的形式,对每套商品房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进行标示;地下车位的面积、价格也要标明;销售商品房有优惠时,经营者要标示折扣幅度及享受折扣的条件。
保定市物价局近期还将出台配套规定,保障“一房一价”实施效果,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保定市物价局将集中人力和时间,按照先提醒告诫后检查处罚再媒体曝光的步骤,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