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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典型”告诉了我们什么

    对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几点思考

    农民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主体,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不断发展和完善,它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最近,我们结合《保定农合50例》,对保定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和思考。透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联系这次调研工作的真切感受,我们不禁要问——“50个典型”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

    其一,面对“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日益突出的现实矛盾,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合作社实行互助合作模式,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正推动着一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深刻变革。

    这“50个典型”集中体现了保定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经验与特点。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实行互助合作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民抱团闯市场的新路子。

    我们知道,农村的改革是从变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开始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保定市与全国一样,全面推行“大包干”责任制,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深入推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种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渐暴露了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等弱点,很难在多变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有所作为,也很难适应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趋势,特别是“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显得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合作社应运而生,它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与市场的对接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规模效益。

    经过多年努力,保定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很好,互助趋势越来越明显,合作内容越来越丰富,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基本囊括了农业生产的所有领域,初步形成了种养加、产供销、科工农一体化发展的生产经营机制,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保定全市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1985家,再加上136家农民专业合作协会,辐射到240个乡镇、3100个村,分别占乡镇、村总数的76%、49%。“50个典型”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组织,是对现存生产关系的改革和提升,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市合作社总体数量偏少,发展层次较低,分散独立的生产经营模式相当普遍,还有80%左右的农户停留在自种自收、自我经营的生产状态,农业的弱质产业性质没能得到根本扭转,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也没有得到明显改善。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业发展现状,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突破,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以此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深层次变革,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改革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适应的突出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和强劲动力。

    其二,面对农业增效乏力、农民增收缓慢的实际问题,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合作社积极发挥服务生产的独特作用,有效聚合并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积极挖掘农业内生发展动力,探寻了一条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有效通道。

    保定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比重大,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社会获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还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从农业自身发展情况来看,因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农业生产要素缺失严重,存在着“巧妇缺米”的无奈,诸如发展资金不足、生产技术落后、劳力素质偏低、政策信息不灵等等,都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农业增效乏力、农民增收缓慢,农村经济由过去快速发展的黄金期进入了现在缓慢发展的平台期。

    我们知道,讲农业发展既要跳出“圈外”抓统筹,也要立足“圈内”挖潜力,从根本上说更应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50个典型”告诉我们,农民合作社发挥独特优势和平台作用,有效聚合并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在现有资源条件下,组织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供资金和信息支持,围绕市场需求拓展销售渠道,培育新时期农民和经济发展带头人,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成为支撑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破解“三农”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涿州的南荒升合作社探索了“融资互助”模式,鑫绿普合作社实行“无偿垫付”模式,把合作社内部的资金周转起来,放大流动效益,较好地解决了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高阳满常合作社、高碑店源禄合作社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应该说,农民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一是正当其时,二是大有可为。说正当其时,就是合作社适应保定市农村生产力的现有发展水平,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说大有可为,就是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经济组织,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对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有着重要作用,在当前农村最有实践价值、最有发展前景。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而且合作社壮大后兴办企业是必然趋势。我市现有农民合作组织2000多家,辐射90多万农户,只占总数的25%,可见,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前景是广阔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民合作社的重大意义,瞄准合作社这个发展方向,借助合作社这个操作平台,有效整合集聚农业生产要素,激活农业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三,面对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弱化、农民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经济组织,有效运用内部利益协调机制,实行农民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演绎着一次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的民主实践。

    发轫于“大包干”责任制的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随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相继退出历史舞台,农民摆脱了高度统一的管理束缚,成为了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人”,相应的组织体系建设没有及时跟上,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各行其是、松散无序的现象蔓延,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政治、经济方面的社会问题。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既有经济功能,又有社会功能,通过组织内部的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农民从事各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参与许多社会管理事务,成为政府联系农民、指导生产、维护和谐的桥梁纽带。在合作社里,农民不仅在经济上获得更多收益,而且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升了民主意识与合作意识,强化了监督意识和守法意识,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同时,合作社尊重农民意愿,集中农户意见,立足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和建议,有助于推进农村社会民主进程。“50个典型”的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搞得好的地方,不仅经济发展快,而且社会风气好。易县龙湾头村过去是个难乱村,年年都有上访告状的,自从兰宝合作社成立后,通过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带动了农民发展肉鸡养殖,社员达到500户,辐射带动农户650家,农民按照规定章程处理生产经营事务,自然矛盾纠纷少了,关系融洽了,上访告状的现象不见了。还有涿州新龙兴合作社、高碑店保兴合作社按照法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推行民主管理,都很见成效。

    农民合作社的出现,有效弥补了农村经济领域的管理空缺,农村社会基本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支撑的组织体系。通过这个组织体系,让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各方面服务,协调各方面利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有效解决发展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合作社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随着它的不断规范完善和发展壮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

    其四,面对当前困扰农业农村发展的诸多现实问题,我们深深感到,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强力推进“兴社富农”战略,走出一条统筹“三农”发展的新合作化道路。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兴办农民合作社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必然选择。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断探索,保定市农民合作社走过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已成星火燎原之势并显示出勃勃生机,对“三农”工作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总的来看,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汲取群众的聪明智慧,把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大力支持、推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以此打破当前农业缓慢发展的僵局,进一步活跃农业农村工作全局。

    作为农业大市,农业是我们的“短板”,需要从战略层面研究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出路问题,并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谋划实施“兴社富农”战略,与三大主导战略一起,形成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体系。在宏观把握上,必须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把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抓手,大思路谋划,大手笔实施,大气魄推进,构建“三农”工作新格局,走出一条统筹“三农”发展的新合作化道路。在具体操作上,坚持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作为加快合作社发展的坚实基础,把政府支持作为加快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前提,把典型示范作为加快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方法,把龙头企业作为加快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把规范运作作为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笔者建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典型示范方面,鼓励和支持社会能人创办合作社,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发展前途的合作社,给予重点培育和大力扶持,促进自我完善和发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二是在政策落实方面,围绕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法规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抓好落实上想办法,在解决问题上动脑筋,特别在工商注册、土地流转、融资保险、税收服务等方面,真正把经念好用活。三是在规范建设方面,必须下功夫搞好合作社自身建设,重点是抓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和信用管理等基本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权利义务,强化民主管理机制,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四是在服务指导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加大扶持力度,并依托龙头企业和供销社,积极探索有效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我们相信,随着农民合作社的蓬勃兴起和快速发展,保定市农业农村社会的改革发展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责任编辑: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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