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广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加大自谋职业工作力度,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市区确定了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标准:退役义务兵为61400元,比2010年度增幅9.6%,服满本期服役年限的一、二期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2000元,服役满十二年的转业士官为92100元。服现役十二年以上且被选为四期士官的转业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3000元。对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