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保定市加强游览参观点价格公示管理

    中新河北网保定11月5日电 4日,保定市物价局就规范游览参观点价格公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旅游产业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禁止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目前,保定市拥有自然景观21类,开放旅游景区(点)81处。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票价种类、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优惠对象、优惠幅度、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以及所有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隐瞒等方式,对消费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对旅游商品和服务也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

    据悉,保定市物价局将在2012年5月对全市各游览参观点价格公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规定落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宋贵章)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王静超】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