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11月5日电 4日,保定市物价局就规范游览参观点价格公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旅游产业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禁止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目前,保定市拥有自然景观21类,开放旅游景区(点)81处。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票价种类、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优惠对象、优惠幅度、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以及所有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隐瞒等方式,对消费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对旅游商品和服务也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
据悉,保定市物价局将在2012年5月对全市各游览参观点价格公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规定落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宋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