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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

    保定日报12月30日讯(记者于建雪)今天,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八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的约法八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广泛开展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进行一次廉政提示等活动,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

    不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格执行重大节日期间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制度,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坚决制止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落实《通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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