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宋歌 通讯员 张俊超 宋贵章
本报讯 由于受雨雪天气和节日供求变化的影响,近来我市粮油副食品、蔬菜价格总体水平略有上涨,尤其是蔬菜价格涨幅明显。2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每日监测数据显示,纳入该局监测范围的16个蔬菜品种中,有7种上涨,9种持平,平均涨幅12.04%。针对这一情况,春节期间,全市物价系统将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协调保障市场供应,以保证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重点商品价格实行监测日报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2月1日至3月1日期间,他们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对30种主要蔬菜、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在采集原有264个监测点数据的同时,加大市场随机采价频次,对我市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蔬菜市场进行实时信息采集、分析和报告。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及时发布蔬菜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求信息,随时关注异常天气和突发事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一旦出现突发性价格异常波动,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多部门联动调控市场价格
市物价部门还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省级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和政府惠民补贴猪肉等政策措施。今年春节前,我省部分省级冬春蔬菜储备以低于市场10%-15%的价格陆续在我市指定网点投放,并每日限量供应。以每公斤低于市场1元的价格投放一定数量的政府惠民补贴猪肉。
节日期间,市物价局还将协同商务、农业、粮食、交通运输、民政、工商等部门做好粮食、蔬菜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产运销衔接和市场调控,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价稳货足。
想法帮菜农菜贩节省本钱
据了解,物价部门还将继续推进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中的用电用水实行与农业同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
对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对非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的摊位费,实行备案管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除摊位费和根据需要代收的法定税费及经营户独立使用的水电气暖费之外,不得向经营户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其他费用。积极协调农产品市场减免摊位费,必要时对减免收费的农产品市场以及便民莱场、直营菜店等给予补贴。
举报电话节日期间“不放假”
春节期间,全市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价格巡查,通过提醒、告诫等手段敦促经营者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督促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恶意囤积、变相涨价、串通涨价和各种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物价部门将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加大受理市民咨询和投诉举报力度,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坚持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