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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五部门联合开展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活动

    中新河北网保定4月20日电(高欣华)根据中央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工作部署和保定市文明委2013年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广泛开展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活动。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保定市公民。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推荐参评全省、全国道德模范。

    5月4日前,各县(市、区)及各单位在评选出县级和各单位道德模范的基础上,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道德模范人选各1名。对往届市级道德模范及以上奖获得者、各级“身边好人”、“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可优先推荐。往届道德模范不占本届推荐名额,推荐程序不变。在五类候选人中,除“孝老爱亲”类候选人和牺牲(或去世)的候选人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5月至8月,将组织全市群众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具体投票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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