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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物业的俩小区,为啥都停了水?

    □记者 邱恩宇

    本报讯 近日,本报热线同时接到新北街14号楼、道桥胡同103号院两住宅区居民反映,称由于物业与供水公司因水费问题未达共识,导致面临停水或已经停水。采访中记者发现,两小区同属丰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一家物业的两小区,为何同时面临停水?4月25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现场:

    两小区门前均贴有停水通告,原因为拖欠4个月水费

    当天14时许,记者首先来到新北街14号楼。尚未进入小区内,记者便看到供水总公司营业处于4月16日张贴的《关于催缴丰源物业公司拖欠水费的函》和4月24日张贴的《停水通知》,上面书写着物业公司拖欠今年1月至4月水费3万余元;旁边丰源物业公司也张贴了一份“不再代收水费”的公告,表示由于该小区“管道多年失修老化,水费严重亏损,不再代收代交水费”。走到小区内,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现在还未停水,但供水公司早已通知25日将停水。

    随后记者又来到道桥胡同103号院,这里同样张贴着供水公司的通知公告,物业拖欠4个月的水费金额为2万余元。小区内一位大爷表示,25日上午家里就停水了,看通知说停水原因是由于物业公司不交水费,现在小区里不少居民代表已经找到物业公司,想要讨个说法。

    物业:

    负责人不在,工作人员只是“听说”此事

    为查清事情原因,记者根据居民指引来到双彩小区广场寻找丰源物业公司。此时门口聚集着十余名道桥胡同103号院的居民,正抱怨着物业不交水费导致自家停水,想为此讨个说法,屋内也有十余位“讨说法”的居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公司李经理和负责停水一事的何姓工作人员均不在,“这个事儿我只是听说过,好像是小区供水管道老化跑水严重,居民交纳的水费与总水表查出的水费差太多,这笔差额我们物业公司承担不起,便不再为这两小区居民代收水费了。”

    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引发居民们的不满。一位女士表示,即便水费金额有差,物业公司也应先将居民们前四个月的水费交至供水公司,“现在供水公司给我们停水了,物业负责人躲了,电话也不接,这让我们老百姓怎么办?”

    供水公司:

    多次联系无果,根据规定暂停供水

    在供水公司营业处,副处长张绍辉向记者出示了7份公函签收表,并告诉记者,之所以要给新北街、道桥胡同的两小区停水,是由于负责水费收取的丰源物业公司已拖欠水费4个月。“为了催缴水费,我们曾在3月27日和4月17日,两次向小区居民、丰源物业、新北街社区和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发函和通知,物业公司在4月18日回过一份不再代收水费的书面证明,而其他单位至今也没有回音。现在两小区水费已欠了4个月,根据国务院158号令《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我们决定于4月25日对两小区进行暂停供水处理。”

    张绍辉告诉记者,如今我市老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供水管道跑冒滴漏现象,各户分水表总和与总水表数相差过大,水费亏损迫使物业公司撤离,同时也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管网改造势在必行。“管网、水表的更换工作归小区的产权单位负责。去年,长城北大街一老小区通过居民的积极联系,将小区老旧管网换新,将小区一块总表变为每单元楼一块总表,这样既能方便居民用水,也节约了水资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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