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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试点推行“一元民生保险”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中新河北网保定电 保定市金融办10日透露,为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完善重大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该市在全市范围内试点推行“一元民生保险”。

    作为对现有民生保障机制的有效补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设计“一元民生保险”,即参保试点县(市、区)、开发区按本辖区每名公民(居民或常住人口)一元人民币保险费标准统一投保,保险时限为一年的商业险种。当该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民众因自然灾害事故或见义勇为行为致伤致亡时,由承保单位——人保财险保定市分公司支付伤亡补偿金及医疗费用。

    据人保财险责任信用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一元民生保险”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等两项险种。选择单独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方案的,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选择同时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见义勇为责任险方案的,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万元;造成人员残疾的,人保财险按照保险条款约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给付比例表,根据每人责任限额乘以对应给付比例进行赔偿。目前,保定各县(市、区)、开发区已开始试点推行这项惠民保险,涿州市、高碑店市正在统计核实参保人数。

    “一元民生保险”试点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自主申报、统一投保,县级政府负责落实保费,民政部门统一作为投保人。一旦出险,民政部门协助被保险人办理索赔申请及相关手续;气象部门出具自然灾害气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死亡原因证明;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出具伤残等级鉴定证书;县级有关部门或政府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承保单位将简化理赔手续,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赔款。

    据悉,保定市开展“一元民生保险”试点,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应对大面积自然灾害的救助、处置能力,也有利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祝志宏)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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