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陈英杰 吴建章 徐华) 7月16日,笔者从顺平县民政局获悉,一年前为救落水儿童献出宝贵生命的顺平男孩杨彦达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家属待遇。
据了解,杨彦达是顺平县南吕村人,牺牲时年仅17岁,生前就读于涿州职教中心。2012年8月14日下午3时许,该县常大村7岁男孩代春辉在保定大水系干渠常庄段不慎落水,路过此地的杨彦达听到求救的喊声,把自行车一丢,没脱衣服就跳进了水里。由于这段干渠水深且急,在救人过程中,杨彦达体力不支,不幸溺亡。
据了解,杨彦达牺牲后,顺平县县委、县政府员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到其家中进行慰问帮扶,在向上级申报其为道德模范的同时,还向全县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县人民学习杨彦达这种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大无畏精神。杨彦达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省市媒体也对其英雄事迹进行了集中、全面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了学习英雄壮举、积极传递“正能量”的浓厚舆论氛围。当年,杨彦达先后获得“顺平县道德模范”、“保定市见义勇为优秀青年”,“保定好人”、“河北雷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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