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宏、高际法、 徐华)8月2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书记以来,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先后将被告人刘志强、井胜会等人笼络到其身边,通过发补助、发奖励、为违法犯罪者“平事”控制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刘会民为首,以刘志强、井胜会、刘现军、袁阳为积极参加者,刘谦等人为成员的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法院判决被告人刘会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其他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被告人郄红卫被捕前住保定市先锋街,2003年初至2008年3月,被告人郄红卫以其开办的保定天鹏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天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满城沙场等单位为依托,广招“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郄红卫、赵国庆(在逃)、李涛(已判刑)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袁志超、张亮等人参加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非法敛财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以及“看场子”、 “护矿”等违法行为,疯狂敛财,欺压、残害群众,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耕地被严重破坏、他人财物受到毁坏的严重后果,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郄红卫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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