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10月17日电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透露,为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依法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经该院与河北省农联社保定办事处共同研究决定,自今年10月8日至2014年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专项清理活动中,全市各法院对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案件进行摸底审核后,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五定一包”,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逐案展开执行。对重点、难点案件加强分析研究,寻找对策,组织力量,尽快执结。
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专门列表上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少数或部分疑难执行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措施进行攻坚克难。对投诉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以及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曝光的重点、难点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在活动结束前执结。(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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