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对市区供水价格做出适当调整。
为落实省水资源费上调政策和原水、制水环节价格政策,减轻企业压力,确保市区供水安全优质,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并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基础上,我市将对市区供水价格做出适当调整。
据了解,居民用水价格将作微调,每吨上调0.05元,按每户每月用水6-8吨计算,增加支出0.3-0.4元,影响甚微;其他用水和特行用水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45元和3元,调整幅度略高,但有利于用水企业增强节水意识、落实节水措施。调整后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价格在全省设区城市排位第七,仍处于较低水平。(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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