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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207个村公章集中管理 避免经济损失300万

2013-12-04 11:07:06 来源:中新河北网

  中新河北网保定12月3日电 保定安新县委宣传部3日透露,该县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县207个行政村推行村级印章代理服务制,收到良好效果。

  据了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村集体各种经济活动日趋频繁。由于对村级印章使用的监督管理存在“盲区”,个别村干部借章揽权、以章谋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侵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还造成党群干群矛盾,破坏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防止问题发生,该县探索推行了村级印章代理服务制。

  在村级印章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村级自主使用、乡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管的原则,由各村组织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村“两委”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印章代理服务协议》。乡镇党委、政府将各村老式胶皮印章交由公安部门销毁并宣布作废,为各村刻制新型防伪印章,集中在乡镇存放,专人管理,实现村级印章“管用分离”。

  为规范用章行为,防止集中管理给群众带来不便,结合村民用章需求,分类设计使用程序,明确了操作流程。第一类,日常事务用章。包括:出具党内调查材料和介绍信,开具村民居住证明以及低保、病残、参军等一般证明。由乡镇印发制式的介绍信、证明信,事先盖好章,由村级保管,方便村民使用。用完一本,存根交回,领取一本。第二类,集中事项用章。包括:各种报表、办理新农合、新农保等需要集中用章的事项。分别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同意后,集中加盖印章。第三类,重大事项用章。包括:发展党员,申办贷款、土地发包、签订合同等村内重大事项。经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乡镇包村干部审批后,由乡镇印章管理员盖章。特别重大事项,乡镇党委进行把关。

  据悉,截至目前,各乡镇共受理用章业务11852宗,拒盖不符合要求用章385次,发现和纠正土地违规发包、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等行为14起,避免村集体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陈晓轻)

【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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