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12月19日讯(记者白冰)今天,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的规定》(试行)。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省时主持会议。他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协作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案件线索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案件线索资源和价值;进一步创新办案工作模式,将协作的理念和方式贯穿到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增强办案效率和效果,确保反腐败协调小组规范高效运行,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海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双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静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傅君佳就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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