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光宇、杨金虎)12月23日起,高碑店市开始受理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申领范围为:对高碑店市户籍、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已进行失业登记的2013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未实现就业的,均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申领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至6月每月10日前;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为做好这项民心工程,高碑店市人社局简化程序,审核确认申请人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标准,定期发放失业补助金,做好相应的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使符合标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迅速无障碍地领到失业补助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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