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1月24日讯(记者姚琳)今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出席。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情况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大会筹备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议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关于提出和办理代表质询案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出和办理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邀请人员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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