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
建设一个市场不容易,管理好一个市场更重要。
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对每个交易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结合市场建设实际,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6项,
公共资源交易流程5个,使交易各方有章可循、监管部门有规可依。
“程序明了,服务周到,管理规范,小到标书设计、项目编号都有规范要求,为进场交易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经常组织招投标活动,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高静深有感触。
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才能真正把公共资源交易交给市场。
我市把属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4大类项目,全部纳入进场交易范围,并专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
同时,不断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推进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拍卖等其他应该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进场交易,做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能进则进”,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激发了市场活力,去年进入市交易中心的中介代理机构由原来的17家达到35家,截至目前,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成交易项目3206项,实际成交额达到273.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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