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2月20日电 保定市环保局透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自2月20日起,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各有关部门需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同时请市民做好防护。
按照保定市1月7日出台的《保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经预测或收到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在未来72小时内,本市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陈振辉)
Ⅲ级(黄色)预警时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市区的交通管制:在市区内(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禁止大型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市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停用20%的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非冰冻期,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对料堆、土堆、裸露空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在取料场地和建筑工地设立车辆水冲洗设施。各有关部门负责停止所有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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