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光宇、魏征、徐华)截至3月31日,高碑店市新农合本年度共计为全市37561人次补偿医药费用2775.80万元。其中住院补偿9277人次,补偿费用2502.14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7373人次,补偿费用45.32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16582人次,补偿费用16.58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477人次,补偿费用196.91万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偿)434例,补偿费用31.43万元;市外转诊率为15.96%;统筹基金使用率为18.20%。参合农村居民受益率为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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