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田静)近日,犯罪嫌疑人顾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阜平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顾某和被害人张某是同校同学,自初中时期开始谈恋爱,期间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年初,被害人张某提出与顾某分手,但顾某始终认为张某是喜欢上了别人,一直要求张某给其说清楚。4月27日,二人街上偶遇后,顾某将张某带至河滩里,在张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暴力行为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张某报警,犯罪嫌疑人顾某被抓获归案。
据悉,事发时犯罪嫌疑人顾某仅有20岁,被害人张某也只有17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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