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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警方完善便民举措 提高户籍窗口服务质量

2014-06-12 15:58:20 来源:中新河北网

    中新河北网保定6月12日电 保定市公安局12日透露,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户籍窗口文明形象,该局在全市公安机关户政系统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擦亮窗口、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专项活动。

    规范户籍窗口

    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实户政窗口工作人员,派出所户籍室至少配备1名户籍民警,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文职人员、警辅人员直接办理户口、直接操作人口信息系统。全市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公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户籍窗口外要设立显著标识,公开办公时间、户籍民警姓名和联系方式。户籍窗口一律实行低台敞开办公,办公区与便民服务区分开。

    完善便民举措

    各级公安机关在活动中要建立引导制度。市区和县(市)城镇及日常业务量大的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要设立引导台,由熟悉业务的人员作为引导员,接受群众咨询、告知办理程序及手续、指导群众做好办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建立示范台,备齐办理各种户籍、身份证业务需要的申请表格,并在明显位置贴出各种申请表格填写样式。要配备必要的便民设施,根据需要和条件,设置相应的便民设施。

    落实警务公开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全市各派出所户籍室将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设立卡牌,公开户籍民警基本情况,并将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各类户籍业务办理时限、便民利民措施全部上墙公示、上墙公开,统一样式、统一制作。公开办理程序手续,对各类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的业务受理范围、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所需手续等,采取印制明白卡的形式,予以公开。

    健全窗口机制

    全市各户籍窗口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首位民警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向群众介绍情况、做好引导工作。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的事项,接待民警应当一次性告知所必须具备的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对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必须补充的证明材料,确保群众第二次办成。决不能因户籍窗口原因,让群众跑第三趟。

    全市各户籍窗口要建立承诺服务制度,对于不能当场办结、需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告知群众办理时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在时限届满前提前通知群众,并做好解释工作。实行预约服务制度,在休息日,除市区派出所户籍窗口照常受理户籍业务外,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要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并严格兑现。针对辖区内的福利院、敬老院或其他行动不便的鳏寡孤独、病残群体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对确实急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事项的群众,应及时给予办理。(刘志)

【责任编辑:丁璨】 保定警方完善便民举措 提高户籍窗口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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