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保定市出租车涨价 起步价8元运价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07-12 10:44:55  责任编辑:丁璨

    保定市物价及市交通运输部门11日透露,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出租汽车司机的合理收入,经过有关部门的成本监审、价格调研、多方论证,以及专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最终调整方案获市政府批准。从7月15日起,市区出租车运价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运价调整后,1.5元的燃油费取消了

    从7月15日开始,市区出租车客运运价调整为8元/3公里;车公里运价为1.50元;取消每乘次1.5元的燃油附加费;6公里(含6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后,在车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的空驶费;晚上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在车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0.2元;每等候5分钟(含5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5分钟内不许加费。

    按日结算的包车客运业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次出租车运价调整,出租车经营者不得参与收益分配,调价收益全部用于驾驶员,禁止任何出租车经营者借机提高承包费,侵害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经测算,新收费标准对乘客影响不大。以平均每乘次4.5公里计算,每乘次消费者增加支出0.90元。

    燃运价格联动,以4.4元/立方为启动点

    随着此次运价调整,还同时启用出租车客运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以车用天然气价格4.4元/立方为联动机制启动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或高于4.40元/立方时,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或高于5.05元/立方时,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降至上述各点及以下时,相应下调直至取消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或高于5.70元/立方时,及时启动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程序。

    不打表乱收费,乘客不掏钱还可举报他

    出租车通过收通行费的道路、桥梁、隧道、渡口时,所收费用由乘客负担。上高速公路要征得乘客同意,否则乘客可以拒付过路费。违章罚款司机自付。

    出租车在保定市外环路区域内(含机场、码头、车站、各高速路口及沿线)载客,必须使用计价器,并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出租车应严格执行运价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如发现违规行为,乘客可拨打电话12358或3037858进行举报。

    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7月15日至8月1日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运价标准并行。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价标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标准执行,未调整计价器或未更换价标的按原运价标准执行。8月1日全部完成市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和价标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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