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7月23日电 河北高碑店市委宣传部23日透露,针对汛期来临,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该市出台了《高碑店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规范救助机制,及时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
《办法》从应急救助标准、因灾伤病救助标准、冬春灾民生活补助标准、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标准、资金保障机制、救灾款物发放机制及督导检查机制等7个方面多种情况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集中转移安置灾民应急期间生活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救助或安排相应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因灾倒房而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无自救能力的困难户、低保对象则可能获得每户2万元的的救助金用于重建住房。
《办法》的出台,对于更好地解决受灾群众在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暖等临时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恢复重建倒损住房,旱灾临时生活困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等各项救灾救助管理工作将发挥指导规范作用。(时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