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冬、成辉)为保护水资源,提高市民节约用水意识,按照保定市物价局保价经费字(2008)第63号文件规定,今年,保定市在用水高峰期的7、8、9三个月里,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季节性水价。
季节性水价是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上浮20%。今年保定市季节性水价最终执行价格为:查表到户3.99元/m³、查表到单元3.93元/m³、单位小区3.75元/m³、物业小区管理3.51元/m³。水费变化将在8、9、10月的水费通知单中体现。
此前,为做好季节水价调整工作,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已对市区水表进行了摸底清查,并要求查表人员做到每表必查,切实查准、抄准、算准,并依据所查实际水量进行数据录入。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供水热线303011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