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12月24日讯(记者姚琳)今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台商王纪翔、黄俊明、孔广庙、谢荣坤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方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及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补选了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保定市人大代表闫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誉峰讲话。他首先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监督、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他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府的决策和做法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政府工作的适时调整得到了理解,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使政府工作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