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管控攻坚行动。自8月起,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民用散烧燃煤全部禁止使用烟煤,其他县(市)和白沟新城自2017年8月起民用散烧燃煤全部禁止使用烟煤。
扬尘污染攻坚行动。重点实施扬尘控制、土小企业及矿山整治、农村污染治理3项攻坚行动。今年6月底前,市区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即以市区的6个大气监测点位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建成无燃煤、无裸露土地、无散体物料露天堆放、有雾炮等降尘措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三无一有”示范区。取缔环保不达标的土小企业;手续不全、生产和治污设施不规范的采石及石子、石灰、石粉等加工企业停产整顿。今年,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烧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力度,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市区及县城周边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5月底前,市区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今年底前,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30家重点企业要完成治理;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制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争2年内将300辆远郊运行的柴油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
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保定市专门制定了市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度、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空气质量日通报周排名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导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约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县(市、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一年内被约谈两次(含两次)以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主要领导不纳入提拔使用范围。连续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