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记者白冰 通讯员王丽霞)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期间,保定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联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组成了51个暗访组,深入保定市52个购物商场、110个餐饮企业、 29个旅游景区、27个休闲娱乐场所、 106个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款旅游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4个,其中涉嫌公车私用问题3个,疑似公款消费票据18张,其他问题3个,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
节前打招呼提醒。“五一”前夕,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各项纪律,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案件,向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节中明察暗访。市纪委会同公安、税务、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由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的纪委干部任组长,分别深入大型购物商场,核查发票信息,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对问题票据进行拍照取证;市区主要生活小区,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暗访,通过核实车辆牌照号,以及车辆大架号等信息,确定公车私用行为;大型餐饮企业,对公款吃喝情况进行检查;旅游景区,检查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和公车私用等问题。
同时,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纪委统一要求,组成专项检查组同步开展检查,做到有具体的工作方案,有专门人员开展工作,有明显的工作效果。“五一”期间,专项检查组把每天的明察暗访工作做好登记形成台账,对检查情况报市纪委。
除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外,市纪委、监察局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随机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收集和上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典型案件,实行周统计、月汇总制度;坚持重要节日必查、重大活动必查、容易被忽视的场所必查,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定期分析、干部作风状况民意调查、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办和及时通报制度,形成威慑,有效警示,铲除滋生“四风”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作风根本好转。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