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招整治不达标项目
对未达到施工环境治理标准或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主管部门将采取“9项措施”予以处罚。
1、责令项目进行停工整改,问题严重的,一律提请市政府停止施工用水、用电,停止供应商品混凝土;
2、停办项目一切审批手续;
3、暂收项目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4、停止基槽、基础、主体、竣工、钢筋监督验收及功能性、桩基、材料检测等一切验收或检测;
5、对项目及相关人员进行量化记分,启动企业法人约谈程序,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暂停企业后续项目招投标手续,外埠企业直接清出保定建筑市场;
7、对相关企业进行违法行为记分,依法实行经济处罚;
8、不予办理施工现场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手续,不能评定为绿色生产混凝土企业,不予办理混凝土合同备案;
9、此项工作将作为企业资质延期、升级、核查的一项必要指标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