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完成淘汰黄标车和市区大型车辆限行任务
访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安增奇
保定日报记者张洁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市公安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坚决完成淘汰黄标车和市区大型车辆限行两项任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安增奇开门见山地说。
安增奇介绍,2014年11月,根据国家环保部等六部委最新标准,我市新增淘汰黄标车任务50034辆。为尽快完成任务,市公安局从四个方面不断发力。一是砸死责任,将50034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数据逐一梳理,全部分解落实责任。二是明确标准,确定“五个一律”的硬性要求。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发布公告,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淘汰;对名下有黄标车但不主动淘汰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对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已经灭失或无法找到车辆所有人的车辆,一律完善相关证明资料;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报请当地党委、政府,一律无条件报废。三是压缩空间,将黄标车治理范围由二环以内扩大到整个外环路,交管部门在禁行区域设置黄标车治理点,严查黄标车上路违法行为。四是协调联动,加强与财政、质监、交通运输、商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黄标车37444辆,完成了任务的74.8%。
关于市区大型货车限行,安增奇说,5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我市主要报刊上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规定自5月25日开始,禁止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此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市公安局还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对渣土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的治理整顿力度。目前,共查处渣土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例。
安增奇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坚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