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6月26日电 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26日透露,该院立案侦查一起贪污、受贿案件。
据介绍,清苑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渎职案件时,发现某村委会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采购、人工等各项支出远高于市场价格,存在虚列开支,私分、侵吞国家补助款的问题。
6月3日,该院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将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村委会主任冉某某、村会计孙某某传唤到案。经审讯,三人交代在危房改造项目中,私分30000元补助款,伙同另外两名村干部以务工补贴的名义私分5000元补助款,给予验收人员王某某8000元好处费的事实。王某某对受贿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查,清苑区检察院以赵某某等5人涉嫌贪污罪,王某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白振兴、杨泽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