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保供水 记者孔思远)从11月1日开始,保定市正式开始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为确保该项政策顺利执行,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制定了实施细则。细则内容包括户内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的,可申请增量。
阶梯水价分3级,最低每立方米3.55元
保定市居民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区供水总公司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水价按普通居民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下、120至180立方米、180立方米以上分三个梯级,每立方米水的价格分别为3.55元、4.66元、7.99元。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其水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加价10%,水价为3.77元/立方米。
分档 |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120(含) |
3.55 |
第二阶梯 |
120-180(含) |
4.66 |
第三阶梯 |
180以上 |
7.99 |
保定市普通居民户分档水量和价格
居民阶梯水价在一个核算周期内(日历年),每月水费需根据当月累计用水量对应的分档阶梯水价乘以当月用水量进行核收。例如:某用户家中3口人,1—10月份累计查表用水量115立方米,11月份查表时显示当月用水量为6立方米,11月份当月应交水费计算方式为:5×3.55+1×4.66=22.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