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河北阜平县出台《关于开展2012—2014届本二以上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启动本二以上往届在校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直至大学毕业。
根据该县出台的救助工作通知,凡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而面临失学辍学的符合救助标准的大学生均可提出救助申请。其中,符合孤儿、烈士子女、父母一方患特殊慢性病或重度残疾(二级残疾以上)等五种特殊条件之一的贫困大学生将优先得到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到所在乡镇填写救助申请表,经村级、乡镇、县教育局及县救助办进行审批后,经学生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即可领取救助金。
贫困生救助是该县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秋季,该县对考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的58名贫困大学生实施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9.6万元。此次救助工作完成后,该县本科二批以上院校的在校贫困大学生将全部得到救助。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