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跃跃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检查组到保定检查工作

2016-06-20 10:05:57 来源:保定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6月15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保定市就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袁驷,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蒲长城,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全国人大代表史书娥一同参加执法检查。

    6月15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保定市就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袁驷,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蒲长城,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全国人大代表史书娥一同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市委书记聂瑞平陪同,市长马誉峰到驻地看望。

    在保定市期间,沈跃跃一行考察了保定雁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安新县大张庄村、王家寨村和徐水区大王店风帆产业园,就基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持续治理污染、加强环境监测等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环保工作者进行交流。检查组一行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提出重要指导建议。

    沈跃跃指出,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律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动环境保护法全面正确实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要正确有效实施环境保护法,切实增强党委政府、企业、公民的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人守法,

    形成依法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要通过科技手段来抓环境保护,持续深化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协作,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要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推动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姬振海、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英参加上述活动。(记者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