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步伐,保定市对9个贫困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现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危房应改尽改,到2020年全部完成现有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全市在扶贫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中,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贫困类型、改造时间、改造方式,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切实做到精准扶贫。
记者在市脱贫攻坚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了解到,贫困县要认真落实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及时将贫困村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家庭纳入改造范围。通过程序认定后,及时将贫困村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在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时,坚持政策倾斜。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者,由县级政府(部门)或乡镇搞好组织协调,帮助农户进行建设。也可结合移民搬迁政策、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资金整合使用。对于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通过政府统一建设、养老幸福院共建、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记者王金堂 通讯员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