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两个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宋文在讲话中指出,今天表决通过的“两个条例”,是自去年8月1日保定市被赋予立法权以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制定的两部实体性法规,是保定人大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保定改革发展史上的大事。“两个条例”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对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推动“两个条例”落到实处,是人大立法的最终目的。下一步要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学习,未雨绸缪;严格执法,推动落实,以“两个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助力保定发展。法治保定建设永远在路上,建设法治政府,是政府工作理念层面上的万务之纲,是解决我市存在的发展中诸多问题的根本措施,是现阶段保定突出重围、再塑辉煌的必由之路,也是本届人大的价值追求。各级人大代表要以“两个条例”制定出台为标志,进一步凝聚合力,躬身践行,为法治保定建设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吕坤力、孙金博,秘书长徐顺通,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赵桂良受宋文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省、市部分人大代表,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立法专家顾问团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记者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