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绑定银行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留下了些许隐患。竞秀区检察院近日受理一起通过手机登陆百度钱包,盗刷他人绑定银行卡内钱财的案件。
张某于2015年用其一个手机号绑定了一张银行卡,后由于该号码长期未使用和续费被电信部门重新卖出。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于2016年6月,从电信购买手机时获得该手机号。在使用过程中偶然发现,该手机号前机主曾用该号码注册绑定了百度钱包,便通过该手机号接收的验证码成功通过了前机主百度钱包的验证,并设置了支付密码。此后在2016年8月1日至9月13日之间,先后50余次利用百度钱包花费前机主绑定银行卡中的钱,一次次得逞令其心存侥幸。从9月份开始,又分多次将前机主银行卡的钱通过百度钱包转账至自己银行卡中,直至银行卡取不出钱后将所使用的手机卡丢弃,后被前机主察觉报案。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虽然合法使用该手机号码,但并无权输入验证码登陆他人账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涉嫌构成盗窃罪。近日经该院审查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