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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还能愉快地跨行取现不

2017-03-16 15:37:11 来源:保定日报

“已经承诺的免除跨行取款手续费,怎么能说改就改?”在某银行办理跨行取款业务时,消费者李先生并没有预料到,随之而来的并不是意料之中的“免费午餐”,而是高达1700元的手续费。

出门在外想要取钱,却发现附近没有同一家银行的网点,只能就近在别家银行的ATM机取款。对于不少金融消费者而言,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然而,跨行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如何?银行在调整相关标准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

投诉:银行未尽告知义务强行收取高达1700元手续费

2016年8月下旬,消费者李先生在认为“免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的情况下,在某银行办理了相关业务。然而银行随后通过技术手段强行收取了高达1700元的跨行取款手续费。“当时感觉简直是莫名其妙。”李先生表示,“这家银行从2015年开始就免除了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和ATM转账手续费,在并没有提前告知我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单方面违反其承诺的跨行取款不收手续费的约定呢?”

而即使收费,高达1700元的手续费又从何而来呢?李先生指出,目前银行跨行取款手续费一般都是按取款笔数收费,一般每笔就是2-4元。“即使是异地跨行取现按照取现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一般不是最高50元封顶吗?

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向消委会进行了投诉,希望消委会为其维权。

处理:银行单方终止免费协调后退回高额手续费并致歉

对于李先生遇到的情况,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被投诉银行为吸引和争取客户,从2015年开始通过宣传单和电子显示屏,对外宣传在其网点开户可免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和ATM转账手续费。然而,2016年8月,由于同行竞争,导致银行无偿为消费者支付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猛增,于是银行于2016年8月18日以公告和短信方式将免费政策单方面进行了调整。

在消费者提供的划款账单经银行工作人员确认真实后,消委会认定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银行退还收取消费者的跨行ATM取款手续费17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消委提示:银行单方面改变承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消委会提醒,依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述李先生投诉的个案为例,由于消费者未开通短信业务,对免费政策调整并不知情,银行在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以公告和短信的形式单方面改变其承诺的手续费免费政策,单方强行收取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退还强行收取的费用。

去年四季度开始,在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纷纷实行免费转账的同时,部分银行ATM机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却悄然提高,跨行取款的“免费午餐”将会越来越少。随着银行收费标准的不断调整,目前各家银行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整体差异较大。(吉雪娇)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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