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保定头条新闻

精准发力齐共管 保定市防治大气污染综述

2017-03-31 14:36:39 来源:保定日报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27天,同比增加4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75天,同比减少29天;PM2.5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07微克,同比降低17.1%,超额完成省定下降10%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0.34,同比下降12.2%。

2016年,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155天,同比增加28天,其中一级天数20天,同比增加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8天,同比减少17天。PM2.5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93微克,同比下降13.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04,同比下降13.1%,扭转了连续两年全国倒数第一的局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始终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出台系列政策,紧紧盯住散煤和扬尘两大突出短板,全面实施大气污染各项防治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系列政策 网格管理

保定市近年来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各项部署,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保定市先后印发实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定市2016年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印发实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今年,《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十大工程》已印发实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保定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在起草制定中。《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保定市获得立法权后第一部在环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将为保定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创新驱动、低碳高端、绿色崛起,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守护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定市制定实施环境支撑主体战略,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形势,对大气污染防治、造林绿化、白洋淀生态治理等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自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性环保工作会议25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50多次,各类调度会、办公会更为密集,平均每月2次以上。实行市、县两级政府常务副职分管环保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理责任延伸到街道和乡村,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出台《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落后处罚办法》,发布实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十项工作制度》,28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全程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包企责任制,企业驻厂员制度和锅炉监管责任人制度。

铁腕控煤 强力抑尘

经过研究发现,保定市大气污染主要在采暖期,取暖散烧燃煤污染严重,扬尘污染问题也很突出。为此,保定市确定“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科学治污、冬病夏治”的思路,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扭住燃煤、扬尘和工业污染三大关键因素。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在全市全力推动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在主城区大力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今年计划对主城区剩余采暖燃煤小锅炉全部完成替代改造,其他县(市)、白沟新城建成区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建成区外完成5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推广节能环保炉具,狠抓城中村气化,实施工商业户和餐饮单位禁煤,积极推广使用优质煤。去年落实铁腕控煤措施已基本实现主城区煤炭“归零”,北部9县京津冀禁煤区煤改气改电已完成406个村、21.28万户,燃煤小锅炉完成替代改造4345台6665.6蒸吨,三环以外高环以内重点区域的农村推广使用绿色焦炭、兰炭和洁净型煤25.84万吨;农村地区推广秸秆燃料9.7万吨,完成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700处,主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1%,清洁供热率达到100%,大部分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在治污方面,全市已完成140台共2552蒸吨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深化治理,其余9台停用。8家燃煤电厂13台机组、6家水泥、1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已完成335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完成率90.54%。其中,全市9家石化、有机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达标治理。近四年来共取缔“土小”企业6000余家。其中,清苑、安新62家有色金属熔炼窑完成第一阶段整治工作,345座黏土砖瓦窑已全部关停取缔。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937家,其中,主城区安装率达到90%以上。

强力抑尘。购置大型洗扫车、洒水车,开展冲洗、洒水、洗扫、喷雾四位一体道路抑尘作业,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2016年保定市年平均降尘量为每月每平方公里7.52吨,已累计消除裸土4万平方米,树池铺装1.1万平方米,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47%,所有工地实施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冲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对全市近400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定位系统安装,严格密闭装置,装贴反光标识,查处违规上路车辆570余台次。

严厉控车。主城区2012年起实施黄标车限行。2013年以来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7万辆。2015年底新购置电动公交车651辆。自2016年8月15日起,主城区24小时限制黄牌照货运车辆通行,日减少黄牌车1.16万辆次。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实现“油改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4183辆。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汽柴油,全市975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在2016年11月11日起至12月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交车免费措施。

狠抓禁烧。实施以乡镇为主体的禁烧机制,做到了任务到乡、责任到乡、处罚权到乡、奖惩到乡“四到乡”,火点较往年明显减少。出台《保定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导方案》,按照“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标准,进行高强度巡查。

科学防霾 精准治污

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治污,找准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结合点,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决心,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保定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应急体系,应急期间及时启动机动车限行、工地停工、企业停限产、强化控尘保洁消霾等应急响应措施。2016年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7次,累计应急响应时间达到2139小时。自2016年11月15日启动严于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的《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共停(限)产企业1209家,停产率达到91%;停工施工工地487家,停工率达到90.5%;停用10蒸吨及以下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182台、3692蒸吨。为有效解决大气污染执法死角和盲区,谋划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预警及决策支持系统,投资8000多万元,安装各类监测仪器700多台。实现对市区监测网络全覆盖,及时发现污染来源,采用有效治理措施,精准治霾。在2016年底采暖期以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初步发挥了精准定点、精准清除污染源的作用。

严格执法,全方位督查帮扶,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保定市先后开展“春雷行动”“利剑斩污”“零点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组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督查组,实施市直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包村帮扶,协同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抽调精干干部585人分包主城区117个重点村,清理小煤炉近2万台,清缴燃煤7700多吨。2016年累计出动119658人次,检查排污单位51025家次,立案查处436家,公安部门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36起,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946起。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定市今年全面开展“蓝天行动”,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禁煤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程,主城区消灭裸土工程,城市保洁提升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治污减排工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工程,机动车污染整治工程,数字化立体监测监管工程,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工程项目为支撑,聚焦突出问题,市县联动,城乡同治,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记者李卡 通讯员李瑞雪)

责任编辑:张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