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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定职称政策有所调整 具体条文看这里!

2017-06-16 16:15:35 来源:保定日报

保定市2017年度职称工作启动

今年相关政策较以往有所调整

保定日报讯(记者金丽 通讯员王涛)6月9日,记者从保定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保定市2017年度职称工作启动。今年我市将按照省职称会议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各项职称制度改革。

据悉,今年的政策较以往有所调整:

一是对部分系列放宽论文、科研成果要求。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对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申报评审时要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将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教学质量、发表论文等情况,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在去年对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对在县(市、区)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对学术性、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二是为特殊贡献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科研人才及其他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贡献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按照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三是加快实现职称资格网上查询。全面完成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录入工作,上半年对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力争年内实现网上职称查询验证以及人才统计分析。

四是拓宽申报范围畅通申报渠道。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才应在现工作单位申报;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在现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在档案托管的我市各级人才市场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属地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档案托管单位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后,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档案不在我市,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在我市其兼职(技术服务)单位申报。

五是创新基层岗位使用管理。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算和岗位聘用,可按系列(专业)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岗位,并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倾斜。

据介绍,今年的职称改革力度大,要求标准高,市职改办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今年职称工作顺利实施。中职及以下的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上公示七天,自主评审单位的评审结果由各单位自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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