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唐县采取畅通举报渠道、定向挖掘、从信访通报中筛选等措施,拓宽线索来源,严查基层“微腐败”,成效明显。
建立群众监督举报体系,该县在乡镇、窗口服务单位、县委县政府门口悬挂25个信访举报箱,标明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微信号、网站等方式,安排专人每天查看举报箱,建立案件线索登记表,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受理。在县监察局网站、“唐县好声音”微信公众号和县电视台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形成“信、访、网、电、短信”五位一体群众监督举报体系。到目前,通过举报箱、微信号和网站等收集问题线索达40余条。
抽调精兵强将成立20个纪律审查小组,每组分包1个乡镇和4个部门,定向挖掘问题线索,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纪律巡察,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共发现“微腐败”方面的问题线索364件,其中以权谋私183件,处事不公3件,作风不实154件,滥用职权24件。其中查实347件,正在查处23件,对直接责任人追责323人,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31人。
创新方式方法,筛查县信访通报中的群众上访信息,全方位、多层次挖掘基层“微腐败”案件线索,确保案件线索不遗漏、不丢失。在对信访通报中的信息进行逐件筛选排查过程中,实施严格的保密制度,由专人审定案件线索。排查出可能涉及违纪的线索,经由信访室把关,确定是否具有可查性。对具有可查性的线索,经分管信访和分管案件领导作出审查意见后,报县纪委书记批办,再安排相关纪律审查组进行核查。目前,已从信访通报中筛选排查出案件线索30余条,均在查处过程中。
李红叶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