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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节前发出通知 明确纪律要求 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2017-09-28 11:23:10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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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重申了“八条禁令”,即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盯紧、盯实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白酒和礼品,收送节礼、出入高档会所、不吃公款吃老板,以及各类隐形变异“四风”突出问题,采取有效对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各纪检监察室要与所联系地区和单位一同谋划研究,一同明察暗访,采取交叉互查、“点穴”检查等方式方法,全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速组织核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不敢腐、不能腐氛围。(记者安亚静)

责任编辑:董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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