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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首例共享汽车遭罚

2018-03-23 13:58:39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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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违停,我市首例共享汽车遭罚 驾驶人被扣3分,罚款300元

保定晚报讯 3月19日,因逆行、违停,保定市开出首例共享汽车罚单。驾驶人被扣3分,并处罚金300元。

据介绍,3月19日上午,在恒祥大街与七一路交叉口东北角非机动车道上,早高峰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号牌为冀FD16***的新能源共享汽车,逆向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基本上占据了非机动车道的一半道路。由于该车停放的位置为十字路口,且正值上班、上学的早高峰时间段,该车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人为制造了一个堵点。在绿灯状态下,非机动车在通过此路段时速度明显下降,部分自行车主或电动车主干脆推车绕行。

对此情况,交警随即联系了共享汽车所属企业,请其协助查找车辆最后一名驾驶人信息,并现场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了录入。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公安交警随后用拖车将其车辆拖离现场。

在查到驾驶人信息后,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处罚: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款100元;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100元;违法停车,罚款100元。据悉,这是保定市对共享汽车进行的首例处罚。(通讯员高峰 记者邸志永)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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